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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作为教授,理应在正常的教学活动外与学生保持适当距离,不单单可以保护学生遭受性骚扰,也减少了学生伪报教授性骚扰的可能性,是一种双向的保护。

  据新京报报道,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余万里被举报与女留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。11月13日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做出了给予余万里开除党籍的处分。22日下午6点多,北大官方微博通告,给予余万里开除党籍、撤销教师职务、撤销教师资格处分,开除出教师队伍。

  虽然此事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,而此类新闻近来也并不鲜见。但此事还是迅速成为各大新闻网站热点,引起争议不断。这也说明,公众对涉及师德的问题依然十分敏感。

  厦门大学吴春明诱奸门引发的师德问题大讨论言犹在耳。就在今年10月,教育部专门为高校教师的师德行为列出“红七条”。而余万里,也成为“红七条”出台之后首位受到处分的北京高校教师。

  在一些约定俗成的观念里,只要双方自愿,师生间亲密关系不能被界定为“性骚扰”,尤其是本案的当事人一位41岁,一位已经32岁,这也是此事引起争议的原因。但就像雇主与雇员一样,校园之中,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权力是不平等的,老师可以决定学生的分数、保研甚至能否毕业,那么就存在利用权力进行胁迫的可能性。在这一基础上界定他们是否是自愿的恋爱是无意义的,除非有一方主动规避了这种利益关系,比如辞职,转学等。

  在欧美高校里,对这样的事情,学校认定处于权力优势地位一方应该是责任方。作为教师,不能暗示性关系,也不能让自己被引诱,既然做了大学教师,就不可以碰自己的学生。在这种情况下,与异性学生保持距离,不留下被误解的空间,成为最好的选择,这样的行为在我们看来甚至“刻意”得有些可笑。

  比如笔者在香港求学期间,教授们不仅言明因涉及利益冲突,学期结束前拒绝在社交网站上加学生为好友,在实际接触中更加注意同异性学生之间的距离。记得一位教授(异性)一次发来邮件和我约好时间在他办公室见面。当我按约定时间到达的时候,正值课间,楼道中人声嘈杂,于是我走进老师办公室后习惯性地将门带上。这时老师特意起身将办公室门打开,并向我不好意思地笑笑,我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。就连毕业典礼上,一位同学提出要请导师吃饭,作为“谢师宴”,老师表示“聚餐可以,但是要有其他同学在场。”

  瓜田不纳履,李下不整冠。自己主动规避易于引起争议的行为,才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嫌疑。作为教授,理应在正常的教学活动外与学生保持适当的距离。这样一来,不单单可以保护学生遭受性骚扰,也减少了学生伪报教授性骚扰的可能性,保护一些本来无辜的教师被卷入无谓诉讼,实际上是一种双向的保护。

  □萧漫(媒体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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